墨西哥政治概况 墨西哥是总统制的联邦共和政体,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联邦各州在内部事务上享有自主权,拥有自己的宪法和立法、行政、司法机关。
宪法 墨西哥自19世纪初就开始了立宪运动。1814年10月22日颁布了墨西哥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史称“阿帕钦甘宪法”。由于墨西哥解放运动武装在战争中失利,这部宪法未能生效。1824年颁布了《墨西哥联邦宪法》。这部宪法共7章171条,宣布墨西哥完全独立,实行共和制和联邦制。全国分为19个州和4个地区,均享受自治权。国家立法权属于参众两院组成的议会,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任期4年,不得连选连任。最高法院由11名法官和1名检察长组成。罗马天主教为国教。这部宪法的实施对确立共和政体起了积极作用。1836年12月何塞·胡斯托·科罗政府强行颁布的“七项法律”和1843年6月“名流委员会”颁布的“墨西哥政治组织基础法”规定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制等反动条款,遭到广大劳动人民的反对。1857年2月5日墨西哥制宪会议通过新宪法“墨西哥共和国政治宪法”,同年3月11日颁布实施,9月开始生效。“1857年宪法”共8章120条,该宪法规定:墨西哥为代议制民主共和国,由24个州和1个地区组成。各州享有处理内部事务的权利。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由一院制议会(众议院)行使。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司法权由最高法院行使。最高法院由11名专职法官、4名候补法官、1名检察官和1名总检察长组成,任期6年。教会不得占有土地和其他不动产。“1917年宪法”是墨西哥现行宪法,全称《墨西哥合众国宪法》。1917年2月5日公布,是1910~1917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宪法共9编136条,最有名的条文是第27条和第123条。由于这两条的列入,这部宪法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宪法。它反映了墨西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方向,是墨西哥人民同国内反动势力和帝国主义英勇斗争的结果。第27条包括:(1)国家是一切土地、河流和矿藏的主人,私人只有开发权,国家有权征收或限制私有财产,有权收回一切为外国垄断组织所攫取的土地、矿场和油田。(2)国家将收回迪亚斯时期让与封建地主的公共土地和河流。印第安人的公共地自此以后不得再转让,作为乡村公有土地,依照印第安人的习惯法划分成小块,供农民个人使用。(3)教会不得领有、经营或承典不动产。(4)采取适当方法拆散大地产,发展小土地所有制,并在总的方面鼓励与保护农业。第123条包括:工人有组织工会和举行罢工的权利;确定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6日,夜工工作7小时;规定最低工资;废止童工;废止农奴制;废止只能在雇主商店购买物品的限制;雇主应为工人提供住宿和学校;工人可以分红利;工人受伤害可以得到赔偿;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雇工人;用仲裁和协商方法处理劳资纠纷等。这部宪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劳动人民的要求,是墨西哥历史上最激进的、也是世界上著名的资产阶级法典之一。时至今日,墨西哥一直实行这部宪法,历史上作过几次修改。1991年12月,议会通过对宪法第27条、第130条的修改,宣布停止自宪法生效以来实行的土地改革,实行村社土地私有化;承认教会享有公民团体的法人地位。1993年,政府再次部分地修改宪法第27条,允许自由买卖土地。
议会 联邦议会是墨西哥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院大委员会和众议院大委员会分别是两院的最高权力机构,一切重大的提案均需在大委员会得到通过。议会的常设机构是议会联席会议常务委员会,其主席由两院议长中的1人担任,负责议会的日常事务。联邦参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个州及联邦区各选出4人,共128席,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参议员享有与州长相同的政治地位。联邦众议院共500个席位,以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方式选举。众议员任期3年,不得连选连任。各政治组织需在联邦选举委员会取得登记资格才能参加总统和联邦议会的竞选。登记分正式登记和临时登记两种。申请正式登记的政党至少要在半数州中拥有3 000名党员,或在半数单名制选区中拥有300名党员,并且全国党员总数不得少于6.5万人。经联邦选举委员会核实批准后,该党即取得“全国性政党”的合法地位。进行临时登记的政党需在4种联邦选举(总统选举、参议院选举、众议院多数代表制选举、众议院比例代表制选举)中有一次获得总票数额1.5%的选票,成为合法的“全国性政党”。目前,墨西哥有革命制度党、国家行动党、民主革命党、劳工党、绿色生态党等全国性政党。关于议会的权限,宪法规定联邦议会有权修改宪法,制定各种联邦法律和联邦区法律,接受新区加入联邦,调整各州疆域,征收赋税,铸造货币,偿还国债,实行大赦。除上述权限外,参议院和众议院各自还拥有宪法规定的特殊权力。参议院的权力包括分析总统的外交政策,评议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批准总统提名的最高法院法官、驻外使节、武装部队高级军官,处理各州内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的政治纠纷等。众议院的权限为:监督总审计机关的活动,任命总审计机关的官员和职员,审核和批准联邦及联邦区的预算,审核国家决算,批准或否决总统提名的联邦区高等法院法官等。根据墨西哥宪法,议会完成立法程序。于1994年11月1日组成的参议院,执政的革命制度党占95席,国家行动党占25席,民主革命党占8席。参议院大委员会主席是费尔南多·奥尔蒂斯·阿拉纳。同时组成的众议院中,革命制度党占302席,国家行动党占123席,民主革命党占69席,劳工党5席,绿色生态党1席。众议院大委员会主席是温贝特·罗克·比利亚努埃尔。1997~2000年众议院席位中,革命制度党占239席,国家行动党占122席,民主革命党占125席,劳工党占6席,墨西哥绿色生态党占8席。在1997~2000年参议院席位中,革命制度党和绿色生态党各获得了参议院1个席位,此外,其他独立人获2个席位。在2000年7月的大选中,在参议院128个席位中,国家行动党占46席,革命制度党占59席,民主革命党占16席,绿色生态党占5席,其他党占2席。在众议院500个席位中,国家行动党占207席,革命制度党占211席,民主革命党占50席,绿色生态党占17席,其他党占15席。
政府 联邦政府由总统、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官员组成。新政府主要由以下各部组成:农牧业和农村发展部,通讯和交通部,审计和行政发展部,国防部,社会发展部,经济部,公共教育部,能源部,财政和公共信贷部,环境和自然资源部,外交部,土地改革部,劳动和社会福利部等。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当选的总统必须是:本人及其父母都是出生在墨西哥的公民,年满35岁,大选前6个月不得担任政府部长、副部长、联邦区行政长官、共和国总检察长、州长等职。总统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宪法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任命或撤换政府各部部长、共和国总检察长、联邦区检察长、联邦区行政长官和其他联邦官员。总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并可征调各州国民警卫队(需经参议院认可);有权任命武装部队上校以上高级军官(需经参议院认可);有权对外国宣战(需经联邦议会批准)。在立法方面,总统有权向国会提出法案,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经两院2/3的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需经参议院认可)和联邦区高等法院法官(需经众议院认可);有权弹劾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巡回法院法官、联邦区高等法院法官和普通法官。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有权任命驻外使节(需经参议院认可),有权与外国谈判并缔结条约(需经联邦会议批准)。70多年来总统一职均由革命制度党人担任,执政党在国会中占绝对优势,极少发生立法机关否决总统决定的情况。根据宪法规定,“联邦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一人”,内阁成员服从总统。内阁实际上只是总统的一个集体顾问机构。但总统发布的政令和命令需有有关部长的签署才能生效。
行政区划 全国分31个州和1个联邦区(墨西哥城)。31个州分属于五大统计区:北部地区7个(科阿韦拉州、奇瓦瓦州、杜兰戈州、新莱昂州、圣路易斯波托西州、塔毛利帕斯州、萨卡特卡斯州),海湾地区5个(坎佩切州、金塔纳罗奥州、塔瓦斯科州、韦拉克鲁斯州、尤卡坦州),北太平洋地区5个(下加利福尼亚州、南下加利福尼亚州、纳亚里特州、锡纳罗亚州、索诺拉州),南太平洋地区4个(科利马州、恰帕斯州、格雷罗州、瓦哈卜州),中央地区10个(阿瓜斯卡连特斯州、瓜纳华托州、伊达尔戈州、哈利斯科州、墨西哥州、米却肯州、莫雷洛斯州、普埃布拉州、克雷塔罗州、特拉斯卡拉州)。联邦宪法规定:“各州在一切内部事务上享有自由和自主权。”各州均有自己的宪法和立法、行政、司法机构。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州的立法机构称州议会,均为一院制。州议员任期3年,期满全部改选,不得连选连任。州议会的选举办法与联邦众议院相似,也采用多数代表制和比例代表制相结合的方式,席位数目按各州人口比例决定。各州的法院一般分为两级。最高一级法院有的称州最高法院,有的称州高等法院。法官均由州长提名,州议会批准,其数目各州不一。州的基层设初审法官(一些州称普通法官)。基层法官由州高等法院任命。州的法院主要审理普通的刑事、民事案件。
州以下设市(镇),全国共有2 394个市。每个市设市政府,在地方事务中享有一定自主权,但受州长的督察。市政府由审议会和行政机关组成。审议会是市行政事务的审议、决策机构,成员统称市府委员,任期3年,不得连选连任。审议会的主要职权为:制定有关市政管理的条例、决议、决定,通过市政府财政决算和预算,任命市政府工作人员,审核市政工程建设计划等。市长是审议会的议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议会的例会,在审议会中享有表决权。市长又是市政府行政机关的首脑,负责执行审议会的决议和决定。市长下设秘书、司库及若干行政机构,协助处理行政事务。各市设有独立的司法机构,市法官为州司法系统的辅助人员,只能执行州高等法院和初审法官委托的任务。
联邦区是联邦直辖区,其地位与州相同,但除司法权外在内部事务中不享有自主权。联邦区的行政事务由联邦区行政长官负责管理。联邦区行政长官历来由总统任命,属内阁成员,附属于总统,但从1997年起改为选举产生,职责不变。联邦区虽有自己的法律,但没有议会。它的法律由联邦议会制定。联邦区有独立的司法机关,高级审判机关称联邦区高等法院,其法官由总统任命。基层设治安法官、轻罪法官、民事法官、初审法官等。联邦区下分16个区,各区设区政府,与市同级。墨西哥城从1821年墨西哥独立时起就定为墨西哥首都所在地。首都由墨西哥城和联邦区组成,分属不同机构管理。1970年两者合并,统称联邦区,又名墨西哥城,归联邦区行政公署统一管辖。墨西哥城面积1 479平方公里,人口1 640万,是墨西哥第一大城市。
司法机构 司法机构实行“双轨制”,即联邦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统,两者之间没有从属关系。联邦法院系统适用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各州法院系统除适用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外,还适用州宪法和州法律。联邦法院系统主要受理涉及联邦性质的案件,如以联邦为当事人的诉讼,州与州之间的诉讼,州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之间诉讼,关于大使、公使、领事的案件。全国最高法院为联邦终审级法院,由21名法官和5名候补法官组成。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无任期限制。非经总统弹劾不得罢免和撤职。最高法院每年从其法官中选举1名首席法官,可以连选连任。全国最高法院下设刑事庭、民事庭、劳工庭、行政庭、辅助庭。巡回法院是联邦上诉级法院,其法官由全国最高法院任命,任期4年。巡回法院分合议制和独立制两种。合议制巡回法院由3名法官组成,受理有关保护个人宪法权利的案件。独立制巡回法院由1名法官独立审判,受理上诉案。地区法院系联邦初审法院,其法官亦由全国最高法院任命,任期4年。联邦政府设有共和国总检察院和联邦区检察院,总检察长由总统任命。各州、市设公共部,是共和国总检察院的派出机关。此外,还设有联邦劳动保护检察院、联邦消费检察院、保护儿童和家庭检察院。
政党 较有影响的全国性政党主要有:
革命制度党 1929年3月4日成立,当时称国民革命党。是前总统普卢塔科·埃利亚斯·卡列斯为了改变国内动乱局面倡议建立的,由200个全国性和地方性政党、团体组成,卡列斯当选首任主席。在1929年11月大选中,该党的第一位总统候选人帕斯库亚尔·奥尔蒂斯·鲁维奥当选总统。此后,该党一直执政。1934年该党左翼领袖卡德纳斯执政后,党内开始执行对工农“开门”的政策。1938年,卡德纳斯从政治上和组织上改组国民革命党,改名为墨西哥革命党。改组后设立军人、工人、农民、民众4个阵线,并把墨西哥劳工联合会、全国农民联合会等纳入党内,形成了以职能集团为基础的阵线联合制组织机构。1940年卡马乔总统执政后,取消党内军人部并在1946年1月18日对执政党再次进行改组,改名为革命制度党。同年,米格尔·阿莱曼出任总统后,制定了实现经济现代化计划,同时对党内进行整顿。1960年3月召开的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党章和原则声明,主张“阶级合作”和“民族团结”,为完善民主和社会公正而奋斗。自那时起,党内革命新派力量逐渐壮大。1972年10月召开党的七大,首次提出以革命民族主义为党的基本纲领。党章规定,革命制度党是“多个阶级的政党”。党的原则宣言规定,党是国家和社会之间的桥梁组织,它将以宪法为基础,通过和平的途径进行必要的改革,建立一个更加公正的新社会。在1970~1976年埃切维里亚任总统期间,该党主张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对外资采取既利用又限制的政策,主张团结第三世界,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1978年8月召开九大,宣布党的最低纲领是“提高人民大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党的最高纲领是“建立社会民主的新社会,即一个独立、主权、平等、自由和繁荣的国家”。革命制度党提倡代议制民主,允许反对党存在;主张公民有信仰、言论、出版、集会和劳动的自由,工人有罢工的权利。在经济上则主张发展民族经济,限制外国资本,反对大庄园制,主张重新分配土地。对外奉行独立、自主、开放和不干涉的民族主义政策,反对一切政治和经济的霸权主义。墨西哥政府的内外政策基本上贯彻了革命制度党的政治主张。1984年8月召开十二大,强调加强团结,提倡革新,支持德拉马德里政府的经济调整计划。1987年党内发生分裂,以夸·卡德纳斯为代表的民主潮流派脱离该党。1990年9月召开十四大,决定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支持萨利纳斯总统的经济调整和改革措施。1992年5月召开十五大,提出以社会自由主义为党的指导思想,改选了中央领导机构,调整组织结构,“全国公民阵线”和“地区人民运动”取代人民部,但用“工农盟约”协调其工作。1993年3月召开十六大,通过了新的党纲、党章和行动纲领,强调党政分开,改选了中央领导机构。同年12月推选路易斯·唐纳多·科洛西奥为该党总统候选人。1994年3月23日科洛西奥遇刺身亡后,埃内斯托·塞迪略为该党总统候选人,并获得胜利,当选总统。革命制度党是墨西哥第一大党,是世界上执政时间最长的政党之一。该党实行团体党员制。凡属该党控制的社会团体的成员均为党员,吸收党员采取集团入党和个人申请两种形式。现有党员1300万,约占全国人口的1/5。革命制度党的组织机构分为阵线和州市两大系统,阵线以职能集团为基础,州市以行政区域作为组织单位。党中央下设工人、农民和民众3个阵线,其领导机构是由10~30人组成的阵线委员会。工人阵线通过墨西哥劳工联合会控制全国绝大部分工会组织。农民阵线通过全国农民联合会掌握全国大多数农会组织。民众阵线通过全国人民组织联合会控制国家机关及国内自由职业者等基层组织。3个阵线中以民众阵线势力最为强大。革命制度党还按照行政区域建立各州及联邦区委员会,以协调地区内部、各阵线之间的合作,州(联邦区)领导委员会有3个阵线的代表参加。州领导委员会下设市委员会(联邦区以下设区委员会)。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每6年召开一次,代表由3个阵线选派。全国代表大会的职能是讨论全国执行委员会的总结报告,决定党的政治路线,修改党的原则宣言、行动纲领和章程,选举中央机构。全国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全国委员会代行其职权,一般每年9月召开会议。负责日常党务的常设机构是全国执行委员会。革命制度党的主要活动是组织竞选。所有官职均在各阵线中分配,由党的组织委员会或总统任命。议会的席位也是在党内预先分配好的,由总统指定各阵线的候选人。目前,革命制度党一统天下的局面已经打破,1997年墨西哥中期选举中,国家行动党和民主革命党取得了联邦区和北部各州的胜利。20世纪90年代以来革命制度党内部斗争尖锐,连续发生政治谋杀案,削弱了自身力量。经济和政治改革的若干失误也引发了经济和社会问题,声望下降,削弱了执政党的权威和社会基础。现任党的主席是杜尔塞·玛丽亚·绍里。党报是《国民报》,党刊是《共和国》(月刊)和《路线》(双月刊)。
国家行动党 1939年9月成立。创始人和首任主席为戈麦斯·莫林。党员多数是资本家和富有阶层的人,目前扩大到自由职业者、工人和农民。主要力量集中在墨西哥城、蒙特雷、瓜达拉哈拉、普埃布拉等大城市。在1939年建党时通过的理论原则是反对阶级斗争学说,以天主教教义为思想理论基础,反对共产主义,主张实行有竞争性的政治经济制度。20世纪40年代,反对革命制度党所采取的土改、国有化和社会改革等项政策,成为现代墨西哥政治上最早也是最重要的反对党。50年代以后,该党进一步加强了基督教民主主义色彩与和平改革立场。1969年,该党提出要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方面实行“全面、和平的革命”,以建立一个完全民主的“多元社会”。除上述主张外,该党还要与革命制度党分掌政权,建立全国和解的民主政府,维护人权,取消对教会的一些限制。到90年代,主张维护私有制,保护个人财产,发挥个人的首创精神;对国营企业实行私有化,私人企业在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全面开放国家经济,实行彻底的市场经济。从1952年起,该党就单独参加总统竞选。1952年和1958年,该党总统候选人埃弗拉因·冈萨雷斯·卢纳和路易斯·阿尔瓦雷斯所获选票分别居第三位和第二位。1962年召开党代会,决定进行社会经济改革。在1964年召开的党代会上,阿道弗·克里斯赖布当选主席,总书记冈萨雷斯·托里斯为总统候选人。在1972年召开的党代会上,何塞·安赫尔·孔切罗当选主席。1975年党内在总统候选人提名问题上发生分歧,没有参加1976年的总统竞选。1978年,一批领导人和党员退党。在同年召开的党代会上,改组了领导机构.阿维尔·维森西奥·托瓦尔当选主席。1984年,巴勃罗·埃米利略·马德罗出任主席。1987年,路易斯·阿尔瓦雷斯为主席,同年组织了一次持续40天的反对选举舞弊的绝食斗争。1988年该党推选曼努埃尔·克罗德尔为总统候选人,在大选中得票率居第三位。1992年,前主席巴勃罗·埃米利略·马德罗和一批领导人及党员退党,并于1993年另立学说论坛党。1993年3月,国家行动党再次改组中央领导机构。国家行动党在联邦众议院所占的席位不断增加:1946年占4席(共162席)、1967年占20席(共178席)、1973年占25席(共194席)、1979年占42席(共300席)、1982年占55席(共400席)、1988年占101席(共500席)。1991年在众议院占89席(共500席),在参议院占1席(共64席)。1994~1997年在众议院占119席,在参议院占25席。在1997年选举中,国家行动党在上述两院分别占122席和33席。截至1998年,国家行动党已拥有55万党员,特别是在北部地区的实力成倍增强。事实上,该党已经管辖了墨西哥37%的人口。国家行动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一般3年召开一次。其职能是制定党的纲领和重要政策,选举全国执行委员会,推选总统候选人等。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执行委员会领导全党工作。全国执行委员会由主席、总书记以及若干书记组成,任期3年。现任党的主席是路易斯·费利佩·布拉沃·梅纳。中央以下设州、区委员会。党刊是《民族》(月刊)。
民主革命党 1989年5月6日成立,由革命制度党分裂出来的民主潮流派、社会党、争取社会主义运动、全国工农委员会、自由党、政治论坛集团、城区代表大会、全国革命公民协会、民主联合会等11个政党和组织组成。1990年11月在墨西哥城举行了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了党纲、原则声明、行动纲领等文件,选举了党的全国领导委员会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夸·卡德纳斯当选首任主席。1993年7月举行了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原则声明,改选了中央领导机构。该党是墨西哥主要的合法反对党之一,在联邦区、米却肯州、格雷罗州和墨西哥州有较大的影响。该党自称是为劳动者的利益而斗争的政党,继承1910年革命精神,拥护1917年宪法,为建立平等、团结、民主的国家而奋斗。在政治方面,主张对现行的政治体制、法律系统以及国家机构进行深刻的改革,真正实行政治多元化。在经济方面,主张建立新的混合经济体制,重建国营企业,使它在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大力发展社会企业,允许私营企业存在和发展,但对它的权利和义务要作出明确规定;大力扶持农村村社:保护小庄园,反对重新出现土地集中和大庄园制。在社会政策方面,主张实行合理的分配政策,改变财富过分集中的状况,积极解决失业、人民生活贫困、社会不平等问题,实现社会公正。在对外政策方面,维护各国主权平等、自决的原则,反对强国对弱小国家干涉和掠夺,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支持各国人民特别是拉美民主力量争取民主、社会公正和国家独立的斗争,加速拉美一体化进程,推动墨西哥加入不结盟运动,争取加入石油输出国组织,反对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谴责美国入侵巴拿马,反对美国对古巴实行经济封锁和军事威胁。该党有党员170多万,主要是农民、城市贫民和知识分子。在1997~2000年众议院和参议院席位中,该党分别占125席和14席。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250人组成的全国领导委员会行使其职权。最高执行机关是中央执行委员会,由主席、总书记和分管组织、宣传、工运、农运等方面工作的书记共33人组成。主席任期3年,不得连任。党中央以下设州、市委员会和基层组织三级机构。现任党的主席是阿玛丽娅·加西亚。
墨西哥统一社会党 1981年11月7日成立,由墨西哥共产党、墨西哥人民党、社会主义革命党、社会主义行动和团结运动、政治行动运动等5个左派联盟政党组织合并组成,主要倡导者是墨西哥共产党。1982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选出统一的中央委员会,原墨西哥共产党中央执委巴勃罗·戈麦斯·阿尔瓦雷斯当选总书记。党的一大提出:党是墨西哥工人阶级和城乡一切体力、脑力劳动者的党,宗旨是建立没有人剥削人、没有歧视和特权、劳动者享有民主的社会,行动指南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在对外关系上,维护世界和平、国家独立和主权,积极支持各国人民的反侵略和反干涉斗争。在1982年7月的联邦众议院比例代表制选举中获得选票92万张,占选票总数的4.3%,在众议院获得17个席位。1983年1月7日,巴勃罗·戈麦斯·阿尔瓦雷斯总书记应中共中央邀请,率团对中国进行了访问,两党正式决定建立友好关系。1983年8月召开二大,改选中央委员会,戈麦斯再次当选总书记。1985年2月,原人民党成员大部分退出该党。到1986年,该党有基层组织约800个,党员人数近18万。1987年3月,该党举行三大,决定同墨西哥劳工党等4个组织合并,成立墨西哥社会党。同年11月,新党一大召开,墨西哥统一社会党宣告解散。
社会主义人民党 1948年6月20日成立。该党由一批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以及被墨西哥共产党开除或从中分裂出来的成员组成,创始人和总书记是著名工会领袖隆巴多·托莱达诺。当时称“人民党”。1960年召开一大,改用现名。1963年6月同墨西哥工农党合并,仍沿用现名。该党自称代表工人阶级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以科学社会主义为理论基础,主张实行土改和国有化,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和扩大民主制度。1968年11月隆巴多·托莱达诺去世,1969年1月召开四大,选举豪尔赫·克鲁克享克担任总书记,决定继续执行隆巴多为该党制定的路线和政策。1975年召开六大,党内在对待革命制度党等问题上出现分歧,党分裂为克鲁克享克派和加斯孔·梅尔卡多派。1976年7月后者被开除出党。1979年1月召开七大,修改了党章,制定了新的工作纲领,改选了中央领导机构。自80年代以来,该党在瓦哈卡、纳亚里特、韦拉克鲁斯等州有一定影响。在1961年以前的历届众议院中均占1席。在1964~1982年众议院中占5~11席。1991年召开十四大,通过了新的党纲、党章和原则声明,改选了中央领导机构。同年8月选举中在众议院占12个席位。目前该党有30万党员,农民占多数,其次是工人和知识分子。该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一般3年举行一次。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决定党的路线和政策,制定或修改党纲、党章、原则声明,选举中央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由中央委员会行使职权。党的常设机构是全国领导委员会,由总书记以及分管组织、宣传、文化、财务、国际事务等方面工作的9名书记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现任总书记是因达莱西奥·萨亚·艾雷拉。该党控制的群众团体是墨西哥工农总联盟以及社会主义人民青年团。党刊是《新民主》(季刊)。
革命劳工党 1976年9月19日由国际共产主义联盟和社会主义联盟合并组成。创始人是1968年学生运动领袖之一里卡多·埃尔南德斯和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教授、托洛茨基分子奥尔特加·阿雷纳。主要成员为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该党自称是“第四国际墨西哥分部”,目标是“建立拉丁美洲和世界的社会主义共和国”。1977年8月召开党代会,决定吸收列宁主义布尔什维克派和马克思主义工人联盟中的托派成员入党。1982年10月获准正式登记,同年,该党总统候选人罗萨里奥·伊瓦拉·德拉彼德拉女士在大选中获1.9%的选票。在1985年议会选举中,获6个众议员席位。在1988年总统选举中,伊瓦拉·德拉彼德拉获0.42%的选票。1991年,该党与其他一些小党组成社会主义选举阵线,在议会选举中没有获得席位。革命劳工党是托派组织,第四国际统一书记处成员。总书记是曼努埃尔·阿吉拉尔·莫拉。党刊是《社会主义旗帜》。
群众团体
劳工大会 1966年2月19日由政府推动成立,是32个全国性工会联合会组成的协商性劳工组织。最高机构为全国代表大会,每4年举行一次。常设机构为全国理事会,主席由各联合会主席轮流担任,任期半年。理事会下设13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主要成员组织有:墨西哥劳工联合会、工农革命联合会、国家工作人员联合会、区域工人联合会、革命工人联合会、共和国铁路工人工会、全国矿业和冶金工人工会、联邦区劳工联合会、电工工会、共和国石油工人工会等。劳工大会宣布“工人运动尊重法律,永远不反对法制”,“要在法律范围内为争取工人阶级最好的待遇而斗争,最终目的是实现社会主义。”
墨西哥劳工联合会 1936年2月成立,1938年加入革命制度党成为团体党员并组成该党工人阵线,是墨西哥最大的工会组织。会员组织有共和国石油工人工会、铁路工人工会、电力工人统一工会、全国矿业和冶金工人工会等30个行业工会。基层工会有9000多个,按地域建立了32个州(联邦区)劳工联合会。最高领导机构为全国执行委员会。总书记是菲德尔·贝拉斯克斯。
全国农民联合会 1938年8月成立,同年加入革命制度党成为团体党员并组成该党农民阵线,是最大的农会组织。会员主要是村社社员和无地农民。会员组织有全国烟草生产者和农业工人联合会、甘蔗生产者联盟、全国土著人理事会、全国小麦生产者联合会、共和国棉花生产者联盟、全国村社运输联合会、全国村社畜牧业联合会等。此外按区域建立了32个州(联邦区)农社和农会联盟。最高领导机构为全国执行委员会。
全国民众组织联合会 1943年成立,同年加入革命制度党成为团体党员并组成该党的民众阵线。会员组织包括50多个全国性专业民众团体,主要有国家工作人员工会联合会、全国小私有农联合会、共和国革命经济师联盟、国际关系专家协会、广播电视记者协会、律师联合会等。此外按区域建立了32个州(联邦区)民众组织联合会。最高领导机构为全国执行委员会。
全国革命青年运动 革命制度党的青年组织,成员系该党3个阵线中18~25岁的青年党员。该组织在革命制度党全国执行委员会有1名代表。
全国革命妇女协会 1948年成立,是革命制度党的妇女组织。该组织在革命制度党全国执行委员会有1名代表。
重要政治人物
维森特·福克斯·克萨达 墨西哥第76届总统。1942年7月2日生于墨西哥城。其祖父是爱尔兰移民,父亲是普通庄园主,母亲是西班牙人。他的大部分时光在瓜纳华托州度过。18岁时到墨西哥城上学。尔后在墨西哥伊比利亚美洲大学攻读企业管理专业。1965~1979年曾任可口可乐公司的推销员、监督员、销售部主任、地区经理,以及该公司驻墨西哥和中美洲地区分公司董事长。1979~1988年任福克斯集团总裁。1988年加入国家行动党。1988~1991年任联邦议会议员。1995~1999年任瓜纳华托州州长。2000年7月,作为争取变革联盟(由国家行动党和绿党组成)的候选人竞选总统获胜,12月1日就职。在政治上,他主张组织一个多元的、由各政党参与的政府,实行政权和平而平稳地交接,并尽快解决恰帕斯地区印第安农民的冲突;在经济上,主张加快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就业,减少贫困,改革税收制度,鼓励外国投资,扶持中小企业;在对外政策上,他表示将履行上届政府所签订的一切国际协定和所作出的其他国际承诺,并强调要积极发展同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国家、拉美和亚太地区国家的关系。
埃内斯托·塞迪略·庞塞·德莱昂 墨西哥第75届总统。1951年12月27日生于墨西哥城,1954年举家迁往北部边境城市墨西卡利。父亲是电器修理工,母亲是糖果店售货员。由于家境清贫,幼时曾当报童。16岁时在墨西哥国立理工学院经济系攻读经济学,1972年毕业。1971年加入革命制度党。1973~1978年获政府奖学金先后赴英国布拉德福大学和美国耶鲁大学深造,获硕士和博士学位。回国后,曾任墨西哥国立理工学院经济研究所和墨西哥学院教授,并在总统府和国民银行进行经济调研。1987年任联邦政府计划预算部副部长。萨利纳斯上台后,出任该部部长,成为墨西哥经济现代化计划的主要设计师之一。他具体负责1989~1992年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规划,设计以预算为基础的经济政策标准。他的主要贡献还包括帮助创立大规模扶贫发展计划。1992年出任公共教育部长,制定全国基本教育现代化纲要,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教育改革。1993年11月任革命制度党总统候选人路易斯·唐纳多·科罗西奥竞选班子的总协调员。1994年3月科罗西奥遇刺后,被革命制度党推选为新的总统候选人。同年8月21日大选中得票50.18%,当选总统,12月1日正式上任。